2021年發生了研發費用,想在預繳階段享受研發加計政策,需要滿足
2021年發生了研發費用,想在預繳階段享受研發加計政策,需要滿足什么要求呢
問:2021年發生了研發費用,想在預繳階段享受研發加計政策,需要滿足什么要求呢
答:企業預繳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,應當在當年第3季度(按季預繳)或9月份(按月預繳)預繳申報前,根據擬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(上半年)填寫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(A類,2017年版)》中的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》(A107012),并將該表與其他留存備查資料一并歸集、整理齊全。稅務機關將適時開展后續管理。在后續管理時,企業應當能按照要求提供留存備查資料,以證實享受的優惠事項符合條件。企業不能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留存備查資料,或者存在弄虛作假的,稅務機關將依法追繳其已享受的優惠,并按照稅收征管法等相關規定處理。
